改为最短3日有两个好处,其一更加人性化,正夫少受煎熬,也是为了反击元阳教做肉身布施可以直接办新婚嘉禧;其二,那些虚荣女子就别想着去渔阳那种销金之地了,周边三日游就可以了!
降低大喜礼开销,让中下层之家也能娶得起媳妇。
我建议新设“蜜嫁”婚制,以解决阴阳失衡之难题。
“蜜”同“密”,两者之义皆可涵盖:甜蜜爱情,秘密婚姻——同时,还有一套与蜜嫁制相衔接的“民夫轮值制”。
这一点上,子歆一开始不是很喜欢,但听完我解释之后,深为赞叹,她稍后会和慕容嫣与皇后当面解释,当然,最大的障碍必然是礼部还有清流。
先说蜜嫁之设。
蜜嫁期统一为六个月,有一点“夫目前犯”的意思。
脑子里冒出一个模糊的概念,“硬盘”。我突然想,这个世界上是不是也有人和我一样,喝的是掺了水的孟婆汤呢?
“窃惟《周礼》有夫妇有别之训,《诗经》存琴瑟和鸣之旨。今观民间婚配,多拘于门第之限,难尽两情之悦。
凡女子或从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或选门当户对、同一阶层之男,为其正夫。
若婚后另遇情投意合者,可循蜜嫁三仪:一曰盟心笺,同房而不同床,新妇蜜夫共理家计三日,正夫观其情意至否;二曰合卺试,新妇蜜夫遂行合好三夜,正夫观其是否琴瑟相谐;若无违碍,原正夫须以檀郎之身退出其家,蜜夫法理与正夫无差;三曰解缨礼,半年为期当归其室,素绢解结断此情缘。
如此,则上不违天命之婚,下可遂两情之悦。既存夫妇之伦常,复全儿女之私情。且以银铢为质,可杜轻佻之弊;限以六月为期,可免宗嗣之乱。诚使闺阁添和乐之气,闾里少怨旷之声。”
一言以概之,一妇蜜嫁之后即成为蜜夫之妻。此间正夫身份降低为檀郎——再次恢复到只有婚约而无婚姻之实的关系状态。
蜜嫁之时须交关系保证费(50银铢次),蜜嫁期满后新妇必须回到正夫身边。
这数百年来的平婚制度中,人妻和蓝颜玩出线最多的便是“私嫁”:两人爱到死去活来,背着正夫偷偷嫁给他——民间话说,养了外宅!
每年都有不少案子,夫妻俩打得头破血流,一小半结局都是和离。
据说这个比例相当高,每八个人妻便有一个试过私嫁的。
《景和十五年风化案牍》统计,私嫁案件中:69%因“蓝颜求娶不得”引发,19%源于“平婚期将尽的不舍”。
蓝颜关系缺乏婚礼、盟誓等仪式感,而私嫁中的“拜天地”“饮合卺酒”等行为,实质是通过文化符号满足情感合法性想象。
正如王容晚在《情志论》所言:“情如流水,强堰必溃”。
我心里很渴望念蕾这个小骚妻会背着我私嫁一次……
有了蜜嫁,这个令天下正夫深恶痛绝的“私嫁”之弊便可一劳永逸地得以解决。
我不知从哪里听到的这句怪话:老婆是别人的好,孩子是自己的好。问遍周遭也无人知晓,但大家纷纷点头含笑称是。
我又知人类社会之荒诞离奇,若把一坨狗粪以玉匣锦盒包装,大家便会猜测这是不是天狗所屙。形式繁复冗杂之后,其中内容自有一番神圣。
蜜婚可能会戳中一部分重度绿帽人士的G点:未得手之手,平婚是受罪。
已得手经年,再嫁妻是刺激。
私嫁就不好玩了,她从头到尾把你瞒得死死的!
上流社会就不用说了,玩的就是淫乱不堪!
它也会让一部分中层家庭打打小盘算:七年之痒后,如果妻子半年生活费加水粉钱超过20银铢,要不要玩一把刺激?
相对于大包大揽的蜜夫,檀郎更像是三不人士的偷心小贼。
还会让一部分底层社会青年夫妇红着脸商议一下:如果这20银铢对方愿意来承担,而且还愿意出得更多……半年之后别大着肚子回来就成!
我嘴角含着淫笑,仿佛看到这样一幕:一个钟秀美艳的青春美妇赤裸着身子在相公身下极力迎合,在动人的甜腻娇喘中,撅着小嘴儿撒娇道:“相公,檀郎、正夫不过就是虚无的名份,房事上对你又无限制,关键还有官府担保,更有画师高手绘制精美人像,中等人家花钱能上幽蜜姻缘簿,各地官府却有免费的人妻仙姿集,……说不好,奴家这蒲柳之身万一给李老爷看中了,相公也不用给他作牛作马了,奴家夜里辛苦辛苦就行了,兴许还能给咱家挣几亩水田呢!”
风化大使要是想不到“人妻蜜嫁拍卖”这一层,他这办差也是太不用心了!业海红莲榜弄一堆秃头有什么好看的,能比得上鲜妻少妻吗?
既有“蜜嫁”之制,再无需“夜嫁”之设。
“蜜嫁”期间生育子女是最大的挑战,设身处地一想,却觉得没有那么大:念蕾、凝彤八成都要给檀郎怀孕的,这和蜜嫁之后被人播种又有什么区别?
宗嗣问题也一样,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,五月怀胎分娩,六个月一般来不及生育,子女都属于正夫家后代。